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8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张振迁因继承被继承人祁秀丽坐落于开发区开泰街翡丽公园22#楼2-702,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1812230009的不动产,向我单位申请不动产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317-3093994

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4年11月28日

网站地图 |

主办单位:沧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3093118

冀ICP备2024084997号 沧公备13090602000116 网站标识码1309000034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