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6年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沧州经济开发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沧州经济开发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全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赵宝良
主要行洪河道防汛行政责任人:捷地减河刘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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