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企业管理,按照《沧州经济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沧州市科技创业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创业中心”)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第一条企业入驻
(一)园区服务室负责接待洽谈,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审核申请资料,对企业进行初审。
(二)初审通过的企业,申请面积为200平米以下的,由中心分管领导、纪检委员、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核,入驻申请面积为200平米及以上的,由中心局务会通过后提交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
(三)审核通过的企业确定好入驻房间后,持沧州靖烨科技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收据,由园区服务室办理入驻手续、交接场地、交付钥匙。
(四)审核不通过的企业,不能享受孵化扶持。
第二条企业考核
(一)设立考核小组
组长:王全力
副组长:翟中亮袁乐建
组员:王贺周月霞刘建华
考核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企业入驻满一年后,由科技创业中心收集相关资料对其上一年度进行研判,督促企业进入良性发展。第二年后对上一年度进行考核,有入区协议的企业,按照入区协议内容进行考核,没有入区协议的企业,按照《沧州市科技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对企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决定。考核通过的企业继续免房租;考核不通过的企业结束孵化,退还场地。
(二)考核内容及免租标准
企业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为:税收(每1000元纳税可免1平米,以入库日期为准)、科技含量、京津冀技术合同、以商招商、特殊贡献等方面,以上指标可累计。免租标准为:
1.鼓励和支持企业升规入统,园区升规入统企业视税收情况减免房租,每1000元纳税免1平米房租。
2.鼓励和支持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等,申报成功的免房租。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免租面积60平米,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免租面积200平米,高新技术企业免租面积500平米,专精特新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免租面积1000平米。
3.鼓励和支持企业产学研合作,合同金额不得低于房租金额,持合作协议、交易记录、合作成果等证明文件免租一年。
4.鼓励和支持企业以商招商,招引成功入园的。新入园企业第一年度税收满足自身考核之余额,可计入招商方考核。
5.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参加科技创新竞赛,对获得科技奖项或相关证书等的企业免当年度房租。每个外观专利证书免租面积30平米;每个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免租面积60平米;每个发明专利证书免租面积200平米;每个国家、省、市级科技或创新等奖项证书免租面积分别为400平米、200平米、100平米。
6.鼓励和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在我区租赁或购置土地或厂房交易中产生的税款可用于该企业年度考核。
7.鼓励和支持企业吸纳京津技术合同,合同额度超过100万的,持技术合同、交易记录免租面积200平米,免租期一年。
8.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实验室等减免房租并补贴物业费。国家级单位免租面积2000平米,省级单位免租面积1500平米,市级单位免租面积1000平米,以上三种情况免租期4年,补贴物业费4年。
9.其他应当减免房租及物业费等的情形。
第三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4年,由科技创业中心负责解释。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本细则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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